指揮中心表示,於網路兜售陽性快篩試劑為違法行為。(指揮中心提供)
指揮中心表示,於網路兜售陽性快篩試劑為違法行為。(指揮中心提供)


傳出有不肖人士在網路賣場販售「檢測陽性的快篩試劑」,對此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(31日)表示,此為違法行為,已請檢調進行調查,買家最高恐被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,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

莊人祥指出,購買者若將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,例如向保險公司偽稱確診以獲取防疫保險金,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;若賣方有預見購買者將之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,且購買者確實著手為之,則賣方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之教唆犯或幫助犯。

莊人祥表示,若將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用於就醫診療,並謊稱為其快篩結果,則有違反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31條所定據實陳述義務,依該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處1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

另外,如在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為確診者,已妨礙疫調進行,則違反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43條第2項規定,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,處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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